悬赏60万大理市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

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赵月清申请执行郭学宗、杨国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郭学宗,男,年7月23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弥渡县人,住大理市巍山路号3-号。身份证号码52507**。

被执行人:杨国锐,女,年11月29日出生,白族,云南省鹤庆县人,住大理市巍山路号3-号。身份证号码53211**。

执行案号:()云执号。

执行依据:()云民初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借款万元及利息。

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并使得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支付执行到位金额30%的悬赏金。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同时,本院再次规劝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视情节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联系人:杨法官

举报-

邮寄


转载请注明:http://www.miduzx.com/mdxxw/15835.html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