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弥渡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干部职工例会,组织学习云南省纪委监委下发的《云南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
会议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配备使用”“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10类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面清单和10类98条负面清单进行了阐述,对重点内容进行了强调和解读。
会议指出,《云南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从制度层面对相关内容进行细化,通过正面清单确立“安全线”、负面清单亮明“警戒线”,为我们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指明了具体工作方向,对我们今后一段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遵循,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时刻紧绷纪律之弦。
会议要求,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强化思想自觉,认真学习贯彻《云南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吃透文件精神,强化履职观念,明晰岗位责任,真正把“正负面清单”的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案为鉴,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对标对表“正负面清单”规范言行、推进工作,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和忠诚干净的人大机关干部;要强化底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做到心有戒惧、警钟长鸣,为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营造更加浓厚的干事创业氛围和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弥渡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王丽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