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泰和小区配套商业19间商铺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将对弥渡县泰和小区配套商业19间商铺进行公开拍卖(详情资料备索),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时间:年9月24日上午9:30;
二、拍卖地点:弥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弥川大道和小河淌水大道交叉口,泰和小区旁办公楼);
三、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年9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四、报名地点:弥渡县泰和小区2幢5号商铺;
五、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公告之日起至年9月23日下午17:00止,标的所在地。
六、报名方式: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后,凭保证金汇款单、身份证复印件,到弥渡县泰和小区2幢5号商铺进行报名。
七、保证金及缴纳账户:
(1)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小写.00元整)/间,多买多交。
开户名称: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弥渡支行
账号:
(2)保证金缴纳方式仅限电汇、网银转账,现金及其他方式视为无效。
(3)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年9月23日下午17:00,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4)竞买人转账后经电话查询保证金已到账(到账查询)。
八、报名对象: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或法人持有效证件均可报名竞拍。如系法人竞拍,须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方和拍卖方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凡报名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标的实物现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按照《合同法》规定,原租赁人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且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按照租赁合同承租给原承租人。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与本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5日内向云南玮元拍卖有限公司支付成交价2.8%的拍卖佣金。
(4)成交价款交纳方式:拍卖成交后,保证金冲抵成交价款一部分,拍卖余款须在竞拍成功后三个月内缴入委托方指定账户:
拍卖成交款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弥渡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开户银行:建行弥城支行
账号:
(4)拍卖标的交易中应缴纳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5)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付款人需与报名竞买人的姓名一致。拍卖未成交的,由竞买人提供银行卡信息,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将于十个工作日退还保证金。
十、其他:
(1)咨询、
(2)云南玮元拍卖有限公司弥渡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