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严守法律法规,拒绝交通违法,减少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现将辖区部分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进行公布,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
警示案例
NewsWatch
凤庆案例一年7月23日,杨某涛驾驶一辆号牌为S08R28号小型普通客车,沿犀牛公路由鲁史往犀牛村方向行驶,01时35分许,当其行驶至犀牛公路47公里米处时,车辆撞向路侧防护墩,造成云S08R28号小型普通客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此次事故中,当事人杨某涛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根本原因,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例二
年07月06日,李某某驾驶一辆号牌为云SH号轻型仓栅式货车,沿田坝口公路往安平村方向行驶,14时54分许,当其行驶至田坝口公路0公里米处时,追尾同向行驶的李某涛驾驶的云SHM号轻型栏板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此次事故中,当事人李某华驾驶机动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根本原因,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李某涛不承担责任。
案例三
年7月20日,祁某某驾驶一辆号牌为云MBP号小型轿车(载李某姗),沿习更线往勐统镇方向行驶,15时50分许,当其行驶至习更线7公里米处时,车辆驶出有效路面滚下山,造成祁某某、李某珊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此次事故中,当事人祁某某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根本原因,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李某珊不承担责任。
云县年7月2日,苏某某驾驶粤HET号(临牌)小型轿车(载张某某、张某芳),由临翔区向弥渡县方向行驶,15时34分,当车辆行驶至西澜线K+M处时,由于雨天路面湿滑,苏某某在行驶过程
中操作不当(初查),导致车辆侧滑横向驶入对向车道,车辆右侧与蒋某某驾驶的云D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正面相撞,造成张某某、张某芳当场死亡、苏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郑重提醒广大驾驶人
生命只有一次
不是每一次都能那么“幸运”
各行其道、减速慢行
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珍爱生命,平安出行
微临沧网新媒体中心出品来源临沧交警编辑
杜建坤王绍文策划
余琳杨继勇监制
杜宏清商务合作
法律顾问
李晓娟律师文章声明
“微临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