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上午,桃江县检察院驻县环保局检察联络室在县环保局正式授牌设立,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卫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万红美、县环保局局长周志刚为检察联络室共同授牌。仪式由县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仁主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曾彦杰率该院侦监科、民行科、预防科、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和县环保局班子成员、全局干职工参加授牌仪式。
上图为桃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卫山为检察联络室授牌周再明摄
授牌仪式上,先由副检察长曾彦杰宣读了桃江县人民检察院和桃江县环境保护局联合制定的《关于设立桃江县人民检察院驻县环境保护局检察联系室的意见》(下称为《意见》),《意见》中明确了检察联系室的名称、工作人员选派、办公场地及办公设施的布置、工作时间,派驻检察联络室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职责等现已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六项工作机制;明确了监督移送、提前介入、督促行政处罚执行、提起公益诉讼、业务咨询交流、预防职务犯罪廉政教育等十项工作职责。
检察联络室成立后,县检察院将派驻一名工作人员,采取1+X工作模式,确保每月固定在联络室办公一天以上,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驻检察联络室工作时间。
上图为桃江县检察院驻桃江县环保局检察联络室授牌仪式活动现场周再明摄
万红美检察长在致辞中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守护好桃江的绿水青山,实现信息互通,充分利用联络平台,加强业务上的咨询交流与互补,协调解决环境保护执法问题,统一执法思想和尺度,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民行检察无缝对接,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全务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营造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为建设生态桃江,推动科学跨越搭建绿色屏障;二是进一步健全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环境监管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及水平,完善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机制;三是提升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办理的速度和案件质量,切实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为环保执法提供了法律服务,加大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环境监管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及水平,完善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机制。
上图为桃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卫山(中)与桃江检察、环保两家负责人一起参与检察联络室授牌仪式周再明摄
授牌仪式上,环保局长周志刚对检察联络室正式进驻设立表示欢迎,检察联络室的设立,既能给我们带来“朗朗晴天”,帮助、指导、监督我们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又能给我们带来“久旱甘霖”,给环保监管执法以强大的司法支持。与此同时,检察联络室的设立,还将搭建检察环保信息沟通的直通车,执法创新的新平台,情感凝聚的新纽带。让我们人员常来常往,工作常创常新,友谊永久弥新。
据悉,桃江县人民检察院驻县环境保护局检察联络室正式挂牌,这是该院着力打造“生态检察”品牌,加强对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力度,支持和监督环保执法工作,助力桃江生态经济强县建设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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