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职业高级中学为从事职业教育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选调护理学专业教师1名、校医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对象
本市范围内医疗机构在编事业人员。
二
选调条件
(一)
护理学专业教师
1.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师工作;
2.具有教师职业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符合教师所必备的身体条件;
4.护理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5.在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对流动有其他年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护理岗位在岗人员,具有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
8.符合《关于印发慈溪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办法(试行)的通知》(慈委组〔〕24号)规定的流动条件。
(二)
校医
1.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学校医护工作;
2.具有校医职业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符合校医所必备的身体条件;
4.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
5.在医疗机构从事医师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对流动有其他年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年龄40周岁及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医师岗位在岗人员,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8.符合《关于印发慈溪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办法(试行)的通知》(慈委组〔〕24号)规定的流动条件。
(三)
选调程序
(一)
报名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年6月23日至7月1日下午4:00。报名者填写《公开选调慈溪职业高级中学护理学专业教师及校医报名表》(附件)于7月1日下午4:00前发送到邮箱(cxzgxw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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