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教师资格证考试交流群:
为确保大理州教师资格认定和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行,根据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云南省关于做好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云教认定[]4号)的要求,现将我州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教师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2.具有大理州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大理州(在大理州工作并签订了经社保部门见证的劳动合同,或人事档案在大理且能提交人事档案关系证明),或为大理州辖区内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取得云南省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4.年11月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年1月面试合格,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未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医院体检合格。
(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不相同或不相近者,必须参加拟申请任教学科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其中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还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属学前教育专业领域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或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高等院校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其中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还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属小学教育专业领域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或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三、申报时间及网络申报相关事宜
(一)申报时间:年4月18日至5月15日期间的7:00-24:00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认定程序:
1.网络报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