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换发残疾证的公告

叶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换发残疾证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豫退役军人[]41号)文件要求,现公告如下:一、核查换证对象本次核查对象为已由退役军人事务(民政)部门评定残疾等级的残疾人员,包括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持有《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和《因公伤残人员证》的人员)。二、所需材料及换证时间核查换证工作我局已于年2月15日开始,现在还有部分人员没有提交相关材料,根据上级要求,换证工作将于4月底结束,望没有提交换证材料的人员抓紧时间将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复印件及8张2寸白底照片于4月20日前交至叶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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