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害了,大理弥渡国土局卖地后没收回土地款,被检察院起诉……
今年4月,大理州弥渡县国土资源局以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出售给弥渡晓亚玫瑰种植有限公司一宗地,要求款项于年5月10日前一次性付清。然而,晓亚玫瑰种植有限公司缴纳万元价款后,至今仍欠土地出让价金万元。对此,弥渡县国土资源局回复称暂时无条件清收欠款。随后,弥渡县检察院该案向弥渡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过去,地方上的事情,常常是各个部门之间相互睁只眼闭只眼,谈不上包庇,也会装作看不见。此次弥渡县人民检察院能够主动对弥渡县国土资源局提出诉讼,实在值得点赞!
同时,微谈大理也想问问弥渡县国土局的各位领导,你们不收土地款,那么能不能收回土地?既然买方无法履约,收回土地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就是,为什么说“暂时无条件清收欠款”呢?
弥渡县国土局的土地爷们为什么这么保护老板的利益?
弥渡的老百姓又答不答应你们把土地拿给私人老板,又不收钱这样的事情呢?
(微谈大理)
新闻链接:
云南省弥渡县人民检察院对该县国土资源局未依法履行职责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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