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强基行走的法治课巡回审理进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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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全省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提升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夯实普法基础,增强全民法治意识,3月20日,弥渡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到寅街镇农综站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某某危险驾驶一案。

年12月8日,李某某饮酒后驾驶云L******号小型轿车沿弥渡县弥城镇建设路由西向东行驶,1时39分行驶至弥城镇建设路与人和街交叉口往西米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对李某某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其结果为毫克/毫升;经鉴定,李某某的血样中乙醇含量为.56毫克/毫升。庭审中,被告人李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提出的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本院经审理后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0元。庭审结束后,法官采用以案释法的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及普法宣传,让旁听群众更加直观地认识到醉酒驾驶的社会危害性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牢固树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意识。

巡回审理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减少人民群众诉累,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渴望的重要举措,也是人民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集中体现。通过深入到人民群众之中开展巡回审理,能够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危险驾驶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下一步,弥渡县人民法院将聚焦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的任务要求,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强化运用巡回审理、法官说法、以案释法等方式,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在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中贡献法院智慧、展现法院作为、彰显法院担当。

撰稿/图片谢丽娟编辑/刘钰

一审/李祖睿二审/李玉萍三审/欧俊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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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巡回审理进乡村审判普法齐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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